二、项目名称:丰县大沙河镇一号沟生活污水生态治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1W99MW3H |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山路东、漓江路南,安全科技产业园D6-408室 | 84.8(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丰县大沙河镇一号沟生活污水生态治理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分项价格表 规格型号:详见分项价格表 数量:详见分项价格表 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元明、郭伟、李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36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0日。 2.各投标供应商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机关)
单位地址:大沙河镇驻地
联系人:高镇长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丰县东城路1号(原森宝门窗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郭志云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志云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