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组、项目部、设计单位、招标代理、中心试验室、服务类单位:
为加强我市交通建设市场管理,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履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交建〔2024〕16号)的精神,经建设单位考核、市交通运输局考核小组复审评价和苏州市履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了2024年第四季度我市交通建设市场合同标段的履约考核结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具体见附件)。
按照《关于履约考核结果应用的四项工作机制的通知》(昆交〔2018〕139号)要求,对履约考核等级“优”的合同标段通报表扬,对履约考核分数为85分的合同标段通报批评,计入2025年第一季度履约考核。
附件1:2024年第四季度项目部履约考核等级
附件2:2024年第四季度监理组履约考核等级
附件3:2024年第四季度勘察设计项目合同履约考核等级
附件4:2024年第四季度中心试验室项目合同履约考核等级
附件5:2024年第四季度养护作业项目合同履约考核等级
附件6:2024年第四季度咨询服务项目合同履约考核等级
附件7:2024年第四季度招标代理机构考核情况汇总表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25日
为加强我市交通建设市场管理,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履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交建〔2024〕16号)的精神,经建设单位考核、市交通运输局考核小组复审评价和苏州市履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了2024年第四季度我市交通建设市场合同标段的履约考核结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具体见附件)。
按照《关于履约考核结果应用的四项工作机制的通知》(昆交〔2018〕139号)要求,对履约考核等级“优”的合同标段通报表扬,对履约考核分数为85分的合同标段通报批评,计入2025年第一季度履约考核。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25日